省外建筑企业办理进甘备案需提交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及驻甘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驻甘分公司经营委托书;
4、驻甘分公司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书)及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按规定配置的分公司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驻甘分公司配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
7、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有无事故证明;
8、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建筑市场诚信证明材料;
9、驻甘分公司在甘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兰州市区)的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中1、2、3、4、5、9项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持安全考核C证的人员;
2、技术质量负责人除按要求配备的高级职称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为中级以上职称;
3、有职称的经济管理人员指配备的财务人员、经济师等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管理人员指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的质检(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经企业法人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颁发持有相应上岗资格证的人员。
其中:安全员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造价员为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人员或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人员。
5、系统填报的人员信息中的毕业时间和毕业院校为必填项。
6、企业概况中的从业人员总数为在甘备案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