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传授农业技术知识、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适度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 3、家庭常年从事种植业劳动力在2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户。 二、科技示范户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 2.村民选举。 3.在群众选举基础上,技术指导员与村委会推荐。 4.乡镇政府审核。 5.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公示。 7.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科技示范户遴选办法 (一)科技示范户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贴; 4、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二)、科技示范户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20户左右农户; 4、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