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请!
质监站和安监站职能已经转变成服务职能了。
1.一个工程建设周期内,他们只是抽查。
2.各种工程资料签字也不需要他们,建筑质量有问题也不负责任。
3.质监安监变成了走过场的。
4.也不是说他们没有作用。只要其他参建主体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弱化质监安监的功能是可以的。
5.某些质监安监向强势的甲方妥协也是常事。质监安监并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能。
6.转变职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参建各方(建设 监理 施工 设计)能履行职责 质监站职能意义肯定弱化,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无论房屋建筑还是道路桥梁广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 建设单位要进度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要利润 监理单位应付了事沆瀣一气等情况大量存在,住建 城管部门机关人手紧张 所以目前没有工程质监站的监管,一下放开 工程质量很难保障。甚至有住建厅内部有人质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不要质量监督站参与,说施工单位有自检 不会说花钱了被材料商骗用不合格材料,这位领导你不知道有时候是施工单位故意买廉价没保障的材料吗?可以肯定的是质监站在一定期间还会存在,但随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质监站已经没有执法权了,会侧重专业技术违规认定和质量行为违法证据的认定及服务工作。
建议解散。让建设方(甲方),施工方(乙方,含勘察、设计等),监理(独立第三方)真正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质监站和安监站职能应弱化。一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他们平时很少到工地。只有偶尔巡查,大检查和验收时才到工地现场走一圈。各种工程资料签字也不需要他们,建筑质量有问题也基本不要他们负责。质监安监成了走过场的。当然,也不是说他们一点作用没有。只要其他参建主体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取消质监安监是可以的。但是,目前来看,建设方千方百计赶进度,轻安全和质量是事实。某些质监安监向强势的甲方妥协也是常事。质监安监并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住建系统的二层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质监站的机构性质大多是参公,内设办公室、技术科、土建监督、市政工程监督、设备安装监督、检测监督等科室。由于掌握着工程质量的监督管辖权,质监站虽然是住建系统的二层机构,不显山不露水,但绝对是住建系统的权力机构,在建筑领域享有较大的社会地位,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在住建系统,类似的二层机构还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等,很多机构不熟悉这个领域的人可能连名字都没听过,但知情的都清楚他们的权重。
本轮机构改革,按照各地目前出台的方案,事业单位无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将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其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单独设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这样的改革方式,类似质监站这样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会被剥离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同时将其部分执法职能与其他执法机构进行合并,整合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今后质监站会不会存在,小公不知道,这要看各地的实际改革情况,但参公机构的整合是定了数的。参公单位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
我是小公,专注公务员考试、任用、提拔等体制类问答,感兴趣或有疑问咨询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将提供全方位的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