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表(消防窗口领取);
2、建设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初审意见书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4、消防设计文件(须符合《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此项包括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且为蓝图);
5、图纸审查报告、合格书(原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申报消防设计备案需准备)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