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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6 1:10:54       共计:4601 浏览

1、备案单位到网监支队监察大队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备案表》所列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加盖本单位印章。


2、填写完毕的《备案表》以及省通信管理局颁布的许可证或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并交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备案。


3、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在收到备案手续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派员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4、对网络安全审核合格的备案单位,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应给予其备案;对达不到网络安全条件的备案单位,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应当书面告知其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备案单位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备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公安机关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5、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每年应对备案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6、备案单位的备案项目发生变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备案。

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责任状(加盖公章)。

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

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个人签名);

其中《计算机安全员证书》需要到“信息安全协会”进行安全员培训,一般是3天时间,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通过后,“信息安全协会”会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同意颁发《计算机安全员证书》。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心”,公安局对所有备案材料进行复审,并于15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

审核通过后,备案的用户要注意查收公安局核发的备案图标及备案证书(其中备案图标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备案证书通过邮政速递发放),收到后要及时将备案图标置于网站首页的下方,至此,备案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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