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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6 1:40:52       共计:4634 浏览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应提交下列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原件(A、出租已委托代管的房屋,提供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B、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时限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办理地点

1、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可办理所有业务)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广东政务服务网--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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