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住房为主,兼顾户口”的原则。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通州区,长期在通州区工作、居住,符合在通州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通州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通州区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进入通州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2021年,通州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