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
(一)办理前置条件:
1、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2、土地合同签订完成、取得划拨决定书。
3、土地全部缴款完成。
4、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出让)/取得选址意见书(划拨)。
(二)办理条件:
1、标识卡(登记地块的位置示意图及基本信息)。
2、登记申请表(当地房管局领取)。
3、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转让合同抵押合同其他权属来源文件。
4、规划条件通知书(出让)、选址意见书(划拨)。
5、地籍测绘成果、地籍图、勘界材料、地籍调查报告。
6、土地交付通知书。(土地主管部门出具)
7、土地款齐款证明、契税完税。证明(发票等其他证明文件)。
8、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9、理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当地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