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
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
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
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
件一份;
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
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这就是会计证转入户口所在地的办理情况,请参照。
首先,到转出所在地财政局分管会计从业资格证处办理转出手续,这期间要填
三张表。你要带张软盘,还有不要忘了带会计证。接着,你就可带着所有证件到转入地分管资格证处办理转入手续了、办转入时要你的接收单位开证明.证明你在从事财会工作。
如果你是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先填写调转登记表,并持会计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带着会计证,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如果不想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该到现会计证所在地办理离岗备案,但这样的话会计证还在原所在地。建议你还是不要转,反正也没什么大碍,以后从事会计工作再转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