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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6 3:28:33       共计:4599 浏览

租赁备案到期怎么续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是否要备案的问题,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可以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与他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双方可以对合同进行备案,也可以不备案,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不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到期前,双方都同意续约,只要签订合同即可,是否备案由双方自愿。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如果不备案可能受到处罚。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予以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去备案,也很少有房屋管理部门也很少对这些没有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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