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
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甲方提供)
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甲方提供)
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甲方提供)
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
5、装修材料的说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写)
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甲方提供)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提供)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甲方要求装修方提供装修设计资质、消防设计资质由消防公司提供)
※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验收备案请只须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表》且加盖公章);(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提供)
4、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我司收集整理)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检测公司)
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检测公司)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施工合同;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验检验报告(原件)、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告知单;(检测公司)(消防)
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土建类含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装修类含装修图纸)
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
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二、备案方式:
网上备案
三、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四、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五、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消防办事大厅-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五)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七)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抽查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