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门户, 中国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行业资讯平台--公众IT
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6 4:11:57       共计:4585 浏览

先填写好《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

1、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人保局所属就业服务中心办妥招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时,与劳动者初签、续签、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应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填写清楚。

3、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招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4、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等工作。

5、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还应在该《劳动手册》和档案袋中的《劳动力登记表》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免费办理,当场办结。

版权说明:
本网站凡注明“公众IT 原创”的皆为本站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网转载皆注明出处,遵循行业规范,如发现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的,请与我们联系处理!
您可以扫描右侧微信二维码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联系 会员说明 新闻投稿 隐私协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