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录入 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制卡点录入资料(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皆可,并已完成本年年检)复 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海关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二、资料审核 资料录入完成后,企业前往工商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国税局(营业执照、国税原件及复印件)、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料审核。 二个工作日后: 三、制作法人卡及操作员卡、企业备案及企业权限审核: 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皆可,并已完成本年年检)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一份; 加盖公章的《中国电子口岸IC卡登记表》(2号表); 企业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授权书原件,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授权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表格下载地址详见《目录》注意事项。 四、录入操作员资料 使用企业法人卡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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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制卡发卡”系统,选择“数据录入”,填写企业操作员信息,录入完成后单击“暂存”、“申报”。 五、制操作员卡 提供以下资料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制作操作员卡(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国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 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登记表》(2号表),一个操作员对应一份表 格; 企业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所在企业授权书原件,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六、企业备案、权限信息申报 1.企业备案 使用企业人法卡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进入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单击菜单“数据备案”,选择“企业备案”,点击页面上方“海关”进入录入界面,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后依次点击“暂存”、“申报”。如需在电子口岸进行收付汇业务的企业还需点击页面上方“外汇”进入录入界面,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后依次点击“暂存”、“申报”。企业相对应的主管外汇局代码请参考《目录》常用主管外汇局代码。 2.企业权限备案 使用企业法人卡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进入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单击菜单“数据备案”,选择“企业权限”,点击页面上方相关审批部门,在出现的权限列表单击所需的权限(可参考《目录》常用权限列表),依次点击“暂存”、“申报”。3.IC
卡备案 企业在操作员卡制作完成之后,如果要开展相应的业务,需要先向相应的部门进行IC卡的备案。 使用企业法人卡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进入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单击菜单“数据备案”,选择“IC卡备案”,进入查询界面,在查询条件中选择相应的部门(如要向海关备案,则选择“海关”,如要向外管局备案,则选择“外汇”),点击“开始查找”,在操作员列表选取相应的记录,进入IC卡备案页面,录入相应的数据,依次点击“暂存”、“申报”。 由于一般入网企业都会涉及海关业务和外汇业务,建议企业在新增了操作员卡后,都向海关和外管局进行IC卡备案。 4.IC卡权限 对操作员卡,在相关审批部门进行了IC卡备案之后,如要办理相关的业务,还要申请相关的权限。具体操作为: 使用企业法人卡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进入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单击菜单“数据备案”,选择“IC卡权限”,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条件中选择相应的部门(如要向海关申请权限,则选择“海关”,如要向外管局备案,则选择“外汇”),点击“开始查找”,在操作员列表选取相应的记录,进入IC权限备案页面,在出现的权限列表单击所需的权限(可参考常用权限列表),依次点击“暂存”、“申报”。 (七)企业备案、权限信息审批 。 企业完成以上操作后,三个工作日后打电话或在数据分中心现场递交有关资料(备案及权限审批所需资料复印件如若重复只需一份即可)完成海关方面的企业备案及权限审批。 若有申请海关以外的权限还需前往相应主管部门(如申请外汇备案及权限,主管部门为外管局)进行审批。
模糊的理解 是一个卡 称呼不一样而已 不过你的称呼都不太准确 电子口岸IC卡就对了 电子口岸IC卡不仅用于海关业务 也用于外汇核销 退税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