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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6 4:26:46       共计:4697 浏览

(一)二手车异地交易

  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原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二手车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车辆原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

  (二)二手车转移登记

  二手车交易后,群众可以在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不再提取纸质档案。

  1、在转入地进行交易的,新车主应当向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需要返回转出地交验机动车、提取机动车登记纸质档案。转入青岛的车辆,新车主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或者直接到青岛车管部门办理。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新车主属于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到辖区车管分所办理转移登记;新车主属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高新区的,到市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

  2、在转出地进行交易的,新车主应当向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需要提取机动车登记纸质档案,并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限内向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转入。为减少群众跑腿,转出青岛的车辆,新车主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办理转移登记,无需再到车管部门办理。

  需特别注意的是:如二手车转入地或转出地不属于试点城市,仍需按现行的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流程办理,需买卖双方在车辆登记地办理交易、转移登记业务,并需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在30日内到转入地办理转入登记。

流程一:验车、录入信息,车辆在确定交易之前须经过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查验是否为登记车辆,并验证其登记数据是否与登记证书上的内容一致,确定车辆信息无误,将由当地管理部门将审核信息打印在机动车转移、迁移登记表中。

流程二:提交资料,业务受理,买卖双方持相关证件,并携带审核通过的车辆信息表格,到二手车交易公司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在无违章无经济纠纷的前提下车管部门受理转移登记并迁出车辆同时完成交易。

流程三:缴纳相关费用,因车辆为跨区域交易,所以需要开具临时牌照,邮寄车辆纸质档案(封装),并如数缴纳制牌费和邮寄费。

流程四:领取临时牌照,缴费完毕后需要排队领取临时牌照并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流程五:到落户地重新申领牌照,待车辆纸质档案邮寄到达后,持邮寄单领取。然后持本人及车辆相关证件到转入地车管部门窗口进行业务受理申领机动车制式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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