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医保卡在其他地区的登记备案。
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或长期异地工作备案手续后,在安置地或工作地的定点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如果选择的定点医院是已开通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就可以只付自己需要自付的部分,医保应支付的医疗保险金就无需自己垫付了,每个城市的异地就医政策不同,具体还需参考当地政策。
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经参保地医保部门核准后,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否则难以报的。医保卡是不能异地使用的,还得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医保备案主要是为了基本医保跨省或者跨地区异地就医时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如患者从A地区要转诊到B地区,那么就要在A地区医保中心备案,然后备案后在B地区就诊时直接采用医保结算,患者所需费用和在A地区费用是一样的,说白就是少花自己的钱,大多医保报销。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时直接在当地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挂账结算生育住院费用。
“先备案”就是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医保异地备案是由参保人凭藉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按照就近原则,在定点机构社会单位审批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了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社保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