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凡是在中国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主机托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的信息网络应用单位均为备案对象。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备案有以下要求:
1. 网站所有权及服务器都落于中国境内
2. 网站所有权落于中国的,服务器托管于外地的。
(三)个人用户备案由接入服务运营单位负责实名制登记。个人用户在开通互联网时要登记相关基本资料,资料暂时保存在接入单位,由接入单位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备案,一般个人用户原则上不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有个人网站、网页的除外。
(四)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单位的联网方式、提供网络服务内容的变更、终止联网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