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30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 (2)编制说明 (3)企业标准备案申请表 (4)审定会议纪要 (5)审定人员名单 (6)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8) 产品检验报告 (9)发布文件 (10)材料真实性申明 (11)其它需要的材料 提交资料的要求: (1)标准文本 企业标准文本格式应符合GB/T 1.1-2009规定要求。 (2)编制说明 企业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制定该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简要过程。 b)采用和借鉴国内外标准资料的情况,包括国内外标准水平分析。 c)修订标准时应有新旧内容的对比,同时还要写出修订的理由。 (3)备案表 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须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申请表,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加盖企业公章。 (4)审定会议纪要 企业标准审定会议纪要包括以下内容: a)企业标准审定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 b)讨论中重大问题的一致修改意见,一般问题的原则修改意见。 c)对标准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修改进度、修改方法以及修改后是否需要再进行审定。 d)审定结论性意见,即完全通过,还是基本通过,还是没通过。 (5)审定人员名单 企业标准审定会由企业组织,审定人员要求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专业知识。审定人员应聘请专家,也应有企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审定人员应在审定名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