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消防法》第58条第二款,处责令限期改正,5000以下罚款。罚的是建设单位,不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消防法》原文: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已经营业的网吧,如果重新进行了装修改造,应当到住建部门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然后到消防救援机构重新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如果网吧未重新申报开业前检查,那么消防救援机构会责令网吧停止营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