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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6 6:07:07       共计:4594 浏览

备案办理流程:

1、由参保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

2、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市社会保障卡、本次急病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在参保人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急病异地住院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备案的,可按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电话备案。)3、参保人住院后,还应向联网实时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登记处提供市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办理医疗保险住院登记;4、出院结算时可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按规定支付由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其余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报批手续的,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则需参保人垫付后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病保险赔付比例降低为原规定标准的50%。扩展资料:参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3条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参加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登记备案。(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备案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报销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就医需提前办理联网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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