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3、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企业在职人员花名册;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如:国内外申请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
(6)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及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如何知道高企申报审核的结果?
答:可以通过高企申报材料列表页的“状态”来判定申报材料的审理状态:(1)已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给认定机构,还未处理;(2)已受理:认定机构已经处理了该申报材料,受理环节意见为“通过”;(3)已评审: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且专家综合意见为通过;(4)已认定:认定机构在认定环节意见为“通过”;(5)备案中:认定机构已将申报材料报备给火炬中心,火炬中心已经进行了初步处理,这时候,企业去高企证书查询里可查询到高企证书编号;(6)已备案:火炬中心已经给该企业发送了证书,并且留存了记录,企业正式成为高企,可查询到高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结束日期;(7)申报材料被退回:在受理环节意见为“退回”,企业可重新修改申报材料,再次提交;(8)已退回:在受理环节意见为“不通过”或企业被确认为黑名单企业,并从黑名单中“复活”或者“打回企业”,企业本年度失去高企申报资格;(9)锁定:企业被确认为黑名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