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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互联网资料整理       发布时间:2023/4/9 0:57:28       共计:4620 浏览

增值税免税备案?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若该公司代开了206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这笔收入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提醒一

免征增值税不需要备案。

只要符合“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或者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下”这个条件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无需到国税机关进行备案。

提醒二

销售额也包括了不开票的销售额。

不少纳税人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每个月开票金额在3万以内就可以享受优惠,而忽略了不开票销售额。

事实上,此处的销售额,包括所有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和出口免税销售额,因此也包括了不开票的销售额。只有以上销售额的合计数符合条件才能享受优惠。

提醒三

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缴纳增值税。

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代开了专用发票,所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无法追回全联次或者冲红,代开专票缴纳的税款将不能退还。

提醒四

免税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专用发票的受票方可以抵扣税款,如果这20600元的收入既开了专票,又享受免税政策的话,会导致税款流失。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若要开专用发票,就需预缴税款,不能享受“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提醒五

免征增值税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政策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7日

政策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不征税收入用不用去税务机关备案?

不征税收入我们省规定不需要备案,免税收入和其他税收优惠需要备案,根据不同的类型分为资格备案和确认备案两种。具体情况可以问下你们所在地市的企业所得税科,不要过分迷信专管员,个别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很多专管员都不知道。

企业费减备案流程详解?

申请条件】


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当减免税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温馨提示:以下报送材料中未注明份数的均为 1 份。


1.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1、01012716,政策依据:财税〔2016〕52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 9 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4)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2. 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3,政策依据:财税〔2016〕81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7,政策依据:财税〔2015〕73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5.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8,政策依据:财税〔2015〕74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6.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9,政策依据:财税〔2015〕78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7. 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20,政策依据:财税〔2008〕5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8.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1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9.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34、01103235,政策依据:财税〔2018〕38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401,政策依据:财税〔2000〕102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11. 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12. 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8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查验后退回)。


13.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24),政策依据:财税〔2018〕102 号),应报送:


(1)《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2 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3)相关合同。


(4)支付凭证。


(5)与鼓励类投资项目活动相关的资料。


(6)委托材料。


14.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5012710,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5.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8〕5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3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16. 天使投资个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8〕55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3)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7.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08〕137 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18.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7,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


(4)扣除项目金额相关材料(如评估报告,发票等)。


19.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减免性质代码:11052401、11052501、11059901、11059902、11083901、11083902、11083903,政策依据:财税〔2013〕53 号、财税〔2011〕116 号、财税〔2013〕3 号、财税〔2011〕13 号、财税〔2001〕10 号、财税〔2003〕212 号、财税〔2013〕56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投资、联营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联营合同(协议)复印件。


20.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14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相关材料。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4)财产处置协议复印件。


21.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3,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48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合作建房合同(协议)复印件。


(4)房产分配方案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 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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