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修期延长至五年
按照电梯行业惯例,电梯出厂后保修期为两年。然而,新建住宅项目大多为高层、小高层,且大多精装修后交付,从开工建设到业主入住,需要几年时间,容易出现“新房旧梯”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电梯保修期为五年,并明确保修期限内提供涉及电梯质量问题的修理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雪珍表示,此次立法过程中,苏州与南京、无锡三市通过协同立法,结合各市管理实际和需求,共同商定了五年的保修期。新装电梯五年质保是指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的质保期内,电梯主要部件由于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坏,电梯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应无偿提供修理服务。需要强调的是,五年保修不包括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厂家和电梯使用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亮点2
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电梯困人故障时有发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根据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数据,去年,平台累计处置困人故障9001起,平均每天接处困人故障26.95起。虽然电梯困人一般来说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容易给公众带来恐慌情绪和不安全感。
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条例”从源头管控抓起,第十条对苏州市电梯选型配置进行了相应规定,第七条规定加强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运用,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条例”第八条提出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志强表示,根据“条例”要求,将适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包括苏州市电梯选型配置标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新装电梯五年保修期解释、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根据初步计划,2022年将在全市推广6万台电梯责任保险,2023年推广12万台电梯责任保险,2024年推广18万台电梯责任保险,并打算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相关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便更好地推行电梯责任保险。
亮点3
电动车、蓄电池禁入客梯
不文明乘梯行为,也会导致电梯故障,尤其是因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引发的安全事故触目惊心。
“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乘用人安全、文明乘用电梯作出了全面规范,列举了电梯乘用人不得违反的十项内容,包括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使用电梯、强行开启或者阻挡关闭电梯门等。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明确提到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不得带入乘客电梯。条款中还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其他乘用人对乘用人违反规定行为劝阻、报告的规定。
此外,“条例”第四十三条对将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带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设置了相应的处罚,“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